11月1日起,《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非法利用信息网络、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将正式施行。其中,《解释》根据拒不履行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的前提要件和入罪标准等作出了明确规定:具有“致使泄露行踪轨迹信息、通信内容、征信信息、财产信息五百条以上的”,具有“致使泄露住宿信息、通信记录、健康生理信息、交易信息等其他可能影响人身、财产安全的用户信息五千条以上的”等8种情形,应当认定为刑法“拒不履行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罪”规定的“致使用户信息泄露,造成严重后果”。
近年来,数据信息泄露事件频频见诸报端。根据安达保险全球数据风险库掌握的信息,2018年披露的超过6500起数据泄露事件中,有2/3来自商业部门。表面上看,公民个人信息被侵犯原因很多,且与公民自身安全保护意识有关,但网络平台不履行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仍是相关问题屡禁不止的重要原因。
《经济日报》对此评论道,《解释》的施行能有效管住平台泄露信息违法行为。《解释》明确了致使用户信息泄露的情形,明确了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等处罚形式,可以说找准了打蛇的“七寸”。期待这一《解释》能够有效解决相关乱象,让人们不再为信息安全问题担忧。
《中国消费者报》认为,此次两高针对日趋严重的网络数据风险,对个人责任以及责任追究做出了明确规定,同时也督促有关网络安全监管部门履行好监管责任,促使网络服务提供者切实承担起安全管理义务。
新华社评论指出,在打击涉信息安全犯罪问题上,国家有关部门屡出重拳,收效显著。公安部相关负责人表示,截至今年9月30日,“净网2019”专项行动已侦破涉网案件4万余起,抓获犯罪嫌疑人5万余名。在各地的“净网行动”中,利用互联网非法获取、倒卖公民个人信息的违法行为也被重点关注。此次两高释法,对于涉信息安全的违法犯罪活动做出了更为细致的界定,既在一定程度上为相关企业和平台念了“紧箍咒”,也让广大人民群众感受到了国家维护公民信息安全的决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