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自治县)经济信息委,两江新区、重庆高新区、万盛经开区经信部门,相关单位,有关企业:
为认真贯彻《重庆市促进软件和信息服务业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2020—2022年)》(渝府办发〔2020〕54号)等精神,加快培育十个在全国有影响力的软件公共服务平台,市经济信息委研究制定了《重庆市十大软件公共服务平台培育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为认真贯彻《新时期促进集成电路产业和软件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国发〔2020〕8号)、《重庆市促进软件和信息服务业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2020—2022年)》(渝府办发〔2020〕54号)等精神,充分发挥软件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称平台)对软件和信息服务业(以下称软件产业)以及相关产业支撑促进作用,构建良好软件产业生态,特制定本方案。
以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国家和重庆市支持软件产业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提升行业公共服务能力,满足软件产业发展需求,建立重点软件公共服务平台培育库(以下称培育库),在培育库中遴选十个软件公共服务平台,集中力量将其打造成为有影响力的“重庆市十大软件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称“十大平台”),助力“智造重镇”“智慧名城”建设,加快推动软件产业实现高质量发展。
(一)适配评测类。平台具备CNAS实验室认可资格或CMA计量认定资格,或符合其他相关要求,主要开展软件功能测试、性能测试、兼容性测试、可靠性测试、安全测试、压力测试、负载测试、配置测试、可用测试、健壮性测试、文档测试及软硬件适配等服务。该类平台进入培育库的基本条件为每年适配评测的产品不少于200件,服务相关单位不少于30家。
(二)咨询规划类。平台具备软件工程项目的咨询服务能力,可协助相关单位确定支撑业务目标的软件系统建设方案,确定软件系统建设所需的投资预算,明确软件系统建设的人员组织、技术应用、过程管理、资源利用等方案。或具备在软件工程项目招标阶段、设计阶段、实施阶段、验收阶段,对软件生存周期全过程的文档编制、配置管理和质量保证的实施监理能力。该类平台进入培育库的基本条件为每年咨询设计规划或实施监理项目(500万以上,含)不少于50个,服务相关单位不少于100家。
(三)开发服务类。平台重点开发云平台、微服务平台、研发管理平台、需求对接平台等,可提供开发语言、软件框架、硬件平台、操作系统、源代码控制、代码托管、项目协同、测试管理、制品库、集成开发环境(IDE)、性能优化等软件开发所需的服务。该类平台进入培育库的基本条件为每年服务开发项目不少于20个,服务相关单位不少于10家。
(四)技术标准类。平台主导或参与行业相关标准制修订工作,为相关组织提供标准化服务,开展标准研讨交流、标准应用推广、标准应用效果评价、标准符合性评估等工作。常年开展软件能力成熟度集成模型认证(CMMI)、软件过程能力和软件能力成熟度评估(SPCA)、信息化工程与技术服务能力评价(CNIETS/ CNDETS)、数据管理能力成熟度模型评估(DCMM)、数据服务能力企业评估(DSCA)等工作。该类平台进入培育库的基本条件为每年制修订各级各类标准不少于30个,开展各类评估、评价和贯标不少于60家。
(五)人才培养类。平台以培养软件人才为目标,主要服务对象为本地软件企业和相关软件从业人员,常态化开展软件类技能培训、能力认证、相关人员认证、就业培训、实习实训等,每年培养人才不少于1200人,其中,所培养软件人才比例不低于年培养人才总数的80%,服务本地行业企业不少于50家。
(六)投资类。平台所属投资机构主要投资对象为本地软件企业,并应具备相应资格,主要开展天使投资、风险投资、股权投资等业务。该类平台进入培育库的基本条件为每年组织软件企业开展项目推介、资本对接等活动不少于20次,每年投资的软件企业不少于5家,年总投资额度不低于2000万元。
(一)基本条件。平台建设运营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登记地、税务登记地均在重庆市行政辖区内。平台具备开展软件公共服务的相应资质和能力,已建成并投入运营,且主要为重庆市软件产业及相关企业服务,财务收支状况良好。平台具有固定的经营服务场所和必要的服务设施设备,有健全的管理团队、人才队伍、管理制度和规范的服务流程。平台建设运营单位信用良好,相关信用信息查询之日两年内在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未查到行政处罚信息,并按照工信部、国家统计局《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统计调查制度》规定在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大数据应用平台—重庆市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运行监测平台填报信息。
(二)培育路径。市经济信息委每年适时发布征集通知,经区县经信主管部门审核推荐、专家评审、社会公示等环节,发布全市重点软件公共服务平台培育库名单。培育库名单发布后,市经济信息委通过“揭榜挂帅”方式,按照“一平台一方案”遴选出“十大平台”,并对“十大平台”实行动态管理,开展年度考核(考核标准另行制定),根据考核情况适时进行调整。
(三)支持方式。市经济信息委将积极引导全市软件企业享受“十大平台”提供的各项服务,优先推荐“十大平台”申报国家级项目、承担市级重大项目,集约各方资源支持平台发展壮大。
市经济信息委联合相关单位加快推进“十大平台”培育工作。软件产业重点发展区县经信部门、市级软件产业园区要把培育“十大平台”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工作重点,落实专人负责,加快挖掘培育,做好审核推荐,并出台支持“十大平台”发展的专项政策。“十大平台”建设运营单位要积极为行业企业提供公益性服务或低收费服务。通过市经济信息委、区县政府、企业自身多方联动,加快形成齐抓共建、整体推进的工作格局,力争将“全市十大软件公共服务平台”打造成为行业标杆和软件产业发展的重要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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