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此,不是过分使用竞业禁止协议就“百利而无一害”,应当根据企业自身需要与员工平等自愿签订相关协议,并根据需要依据竞业禁止协议及时维权或将其解除。
如果对商业秘密及其保护想要了解更多,有哪些法律法规或者文件资料可以参考吗?
商业秘密作为一种特殊的知识产权和无形资产,是现代企业核心竞争力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市场经济快速发展和竞争激烈的今天,加强商业秘密保护,是经营者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和正常市场竞争秩序的重要工作。
除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以外,还可以多多关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出台的《商业秘密保护规定(征求意见稿)》,还有我们最新出台的《陕西省经营者加强商业秘密保护指引》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