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得政府信息服务,结合住房城乡建设工作实际,编制《广元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
广元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向社会主动公开的信息为非涉密信息,范围包括机构职能、领导介绍、工作动态、政策法规、执法监督等,信息公开范围及分类请参看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具体内容。
广元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开设政务公开栏目,公众可登录互联网网址,通过引导,查找广元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录查询方法如下:
(1)目录导航式浏览:点击相应的分类栏目,系统会自动展开下一级目录,并自动显示与该栏目对应的信息列表,点击条目名称或详细信息就可查看详细内容。
(2)标题关键字和索取号查询:输入标题关键字和索取号并搜索,与关键字和索取号匹配的目录项会以列表形式进行显示,点击条目名称或详细信息即可查看详细内容。
公众可通过新闻发布会、微博、微信、报刊、广播、电视等了解广元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情况。
广元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按分类导航区、检索区和目录内容显示区编排设计。分类导航区提供主题和体裁分类查询功能;检索区提供信息标题和索取号的查询方式;目录内容显示区根据信息基本属性显示索引号、单位、类别、公开内容、公开时间、详细信息等项目内容。索引号是公众获取政府信息原文的号码;单位是具体负责提供该信息的单位名称;类别是信息所属的类别名称;公开内容是政府信息原文的主标题;公开时间是政府信息的生成时间;详细信息为政府具体信息页面地址,点击可查看详细内容。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提出的信息公开申请。下列信息不予公开:
1.属于公开范围的,明确公开时间、公开场所、公开方式,或直接向申请人提供,需延长公开期限的,应说明延长的理由;
4.申请的信息不属于本单位掌握的,协助将申请转递相关受理机关,同时告知申请人转递情况和联系方式;
申请人可在广元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领取《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详见附件)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目前,广元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受理申请人的当面申请、信函申请和在线申请(由于网络传输、软件格式及硬件故障等原因,可能导致您提交的申请未能传输至受理机关或受理机关的答复未能及时送达您,因此在线申请仅作为便民服务的一种辅助方式),暂不受理通过电话、传真、电报、短消息、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采用信函方式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请在信封正面显著位置标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若您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0个工作日后仍未收到答复,请及时与我们联系(联系电话)。如在线申请无法满足您的申请需求,请您通过当面申请或信函申请方式提出申请。
(三)尽量详细、明确的描述申请获取信息,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受理机构确定信息内容的提示。
按照国家和省政府物价部门核定标准,收取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过程中发生的检索、复制、邮寄等项目的成本费用。